音乐学院党委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党员组织生活安排意见

2018年03月20日 08:37 点击: 作者: 来源:

 

学院各支部:

    根据兰城组字【20183号《兰州城市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党员组织生活安排意见》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音乐学院本学期党员组织生活安排如下,请各支部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增强政治功能,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力,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强化“三会一课”的思想政治功能,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强化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和党员模范作用,以新理念、新举措、新作为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政治堡垒,为学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内容安排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

    1.充分认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新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上来,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好落实好。

    (二)紧紧围绕增强政治功能,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1.积极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围绕党建“抓什么”、“怎么抓”,明确标准,制定规范,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2.全面加强支部建设。支部书记要切实抓好学院党委制定的党员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师生工作等落实到支部,明确支部委员的职责,按照职责做好工作。

    3.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按照学院党委安排的教工党员“帮一带二扶三”和学生党员“帮一带二”行动方案要求及落实到每位党员的帮扶对象认真细致做好帮扶工作,不能搞形式,并做好帮扶记录和总结工作。

    4.教工支部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要求做好支部建设,发挥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

    1.严格按照《中共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实施细则》,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体目标,做好在青年教职工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同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各个关口,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培养培训工作,注重加强理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努力建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队伍,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优化党员结构。

    2.各支部要充分认识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教育。要始终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党员意识教育和党性教育,拓宽党员教育的内容,积极应用新媒体手段开展党员教育。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工作,用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信息化、精准化水平,不断增强党建感染力、凝聚力和覆盖面。

    3.各支部组织好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和培训工作。支部书记本学期在本支部组织两次党课教育和培训,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4.做好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发挥特色党建工作品牌示范带动效应,提升学院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学院党建规范化建设。各支部都要发挥好党员活动阵地作用,围绕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党建理论课题研究,并注重研究成果对推进工作的运用和指导。同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引领作用和凝聚作用,争取每个党支部都有一个特色活动,努力把特色党建工作品牌建设成增强党性、提升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计划。各支部要结合实际,按照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特色鲜明、措施到位等要求,科学制定组织生活计划。要坚持和巩固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掌握党员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把工作真正做到党员的心坎上。

    (二)精心组织落实。各支部要全面落实组织生活计划,强化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督导工作,精心指导党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着力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引领,确保取得实效。

    (三)明确基本要求。组织生活原则一学期不能少于8次,单周星期五进行。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开展组织生活的支部,应及时安排时间补上。所有组织生活会均要及时做好记录,各支部均要有专门的组织生活记录本。

    (四)严格纪律要求。各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考勤,严格党员组织生活会请假制度。党委将不定期对各支部“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在全院通报,并作为争优创先和年终考核相关内容的依据。

 

                      

 

 

                          中共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学院党委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